廣西南寧:3月31日前購置新房,最高可給予1萬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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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風光 IC 資料圖2月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wǎng)發(fā)布《南寧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關于實施2024年一季度購房補貼的通知——南住建〔2024〕60號》。購房補貼的對象為購買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車位的購房者,二手房、二手車位不在補貼范圍內。另外,政策還特別規(guī)定,購買危舊房改住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經(jīng)濟適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場運作房和集資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場化商品房車位,不在補貼范圍內。補貼購房范圍圈定在南寧中心城區(qū),具體范圍為興寧區(qū)、江南區(qū)、青秀區(qū)、西鄉(xiāng)塘區(qū)、邕寧區(qū)、良慶區(qū)、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五象新區(qū)(經(jīng)開區(qū))。可見,武鳴區(qū)不在補貼范圍內。不過,政策中提到南寧市轄其他縣(市)、區(qū)可參照執(zhí)行。時間范圍要求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含當日)期間,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合同登記備案和契稅完稅憑證。也就是說三個事項的完成時段必須在這個時間內,缺一不可。值得注意的是,集中申請的時間限定在2024年2月18日-2024年4月5日,逾期視為自愿放棄。補貼標準為購買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購買新建商品房車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如已繳納契稅金額未超以上上限金額,則按實際已繳納契稅金額予以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