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思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總經理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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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10月19日電 證監會網站19日消息,因存在委托不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單位從事資金募集活動的情形等,廈門思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總經理陳文宏收警示函。 經查,廈門思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在募集廈門思齊建學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思齊建學)、廈門思齊建能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等2只基金過程中,存在委托不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單位從事資金募集活動的情形,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十三條第九項規定和《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71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 二、存在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思齊建學的投資者披露信息的情形,違反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若干規定》第九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 廈門證監局指出,陳文宏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依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廈門證監局決定對廈門思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陳文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并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天眼查App顯示,廈門思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冊資本1000萬元,實繳資本813萬元,是一家以從事商務服務業為主的企業。(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