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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字現象
□墨未濃
在通報違紀官員時,使用“某”字,似乎已成為一些地方頻出的“外交辭令”,只要在百度上搜索“某姓官員”,就會出現無數條相關結果。最令人關注的是黑龍江省公布的一份作風整改成績單:嚴肅查處547起頂風違紀案例,通報424人、調離崗位7人,對一名某姓喝酒致使陪酒人死亡的副省級干部,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的處分(央視2013年11月9日《新聞聯播》)。
違紀通報,用“某”字隱去違紀者真實姓名,讓人看著感覺羞羞答答、扭扭捏捏、遮遮掩掩,如鯁在喉。
查處群眾深惡痛絕的違紀案件,是大快人心之事,實名通報違紀人員理所當然。但許多違紀通報,“某”字現象頻出,如此模糊通報對象,其警示意義到底有多大?很值得質疑。
“某”字通報,缺少一種勇氣。用“某”字遮羞的違紀通報,“猶抱琵琶半遮面”,這不得不讓人懷疑官方懷有不敢深究的恐懼心理:原本不想管,但問題已碰到鼻子,只好“點到即止”,生怕惹急對方,“拔出泥帶出蘿卜”,用“某”字留一條退路最安全。在信息模糊的情況下,被處理官員沒準那天就悄然復出了。
“某”字背后,盡顯違紀成本低廉。一些地方的違紀通報,舉例時某來某去,語焉不詳,含糊其辭,不痛不癢,不敢直面問題。對公眾掩蓋事實,把“某” 字當作違紀官員最后一道遮丑布和保護傘,無形中縱容了違法亂紀。
“某”字代人,暴露高官腐敗特權。通報權力掌握在官員自己手里,運用自如,左右逢源。有了好事,專門向媒體發布,自我表揚,說得越明白越好,廣播里有聲,報紙上有字,電視中有影,生怕人家不知道;出了丑事,通報批評,左遮右擋,支支吾吾,含糊其辭,說得越模糊越好,生怕被人家知道。
“某”字頻現,掩飾了部分責任。在“某”姓大行其道的文件中,到底是誰喝酒致陪酒人死亡,外界始終不得而知,更不知道這頓飯吃了些什么、過程如何、陪酒人是怎么死亡的、勸酒人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等等。極有可能拿出一大筆公款擺平死者家屬,變大事為小事了事。一個“某”字,掩蓋了事實真相,讓責任人逃脫了追究和譴責。
“某”字面具,讓群眾浮想聯篇。給違紀者帶上“某”字面具,會生出許多謠言擾亂視聽。不讓官員沾丑名,官方就得失信譽;不讓違規官員受公眾責難,公共信譽必然挨百姓板磚。街談巷議,人們難免去聯想和猜測:高官們吃的是燕窩魚翅,花的是巨額公款,搞的是權錢交易,還有美女陪酒、色情服務……
“某”字遮羞,降低了反腐敗正能量。違紀通報,本來是傳遞反腐敗正能量的大快人心之事,用“某”字這樣一遮羞,違紀通報的正能量便大打折扣,產生的是為腐敗遮羞的負能量。
“某”字濫用,消解了人民問責信心。對違紀官員不通報,上面交代不了,下面群眾不答應;通報,又底氣不足,難以理直氣壯,于是用“某”字打啞謎。這種避重就輕、為尊者諱、蜻蜓點水式的違紀通報,消解了人民政治問責信心,弱化了公眾對官員行為的監督。
只有讓“見事不見人”的通報批評從遮遮掩掩走向公開透明,變“某”字為實名,才能增強問責處罰的威懾力,讓已經架起的“高壓線”帶上“電”,讓被問責官員和部門在公眾的監督下積極認真改正進步,倒逼官員真正扭轉不良作風,守住自己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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