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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線出軌”和“紅杏出墻”
(文章來源:清雅裊裊【原創】發布時間2016-05-13)
(注明:本文是轉載我在星空網發表的文章,清雅裊裊是我在此網的作者筆名)
“越線出軌”,越線,字典和百度里都沒有解釋,但中國漢字是會意字,我們可以見字望義,那就是超越了一定的限制。
出軌,是火車、有軌電車等在行駛時脫離了軌道,比喻言語行動出乎常規之外。
“紅杏出墻”,一詞出自于宋代人葉紹翁《游園不值》“春色滿園關不住,一枝紅杏出墻來”。
它的原來的意思是指沒有誰能壟斷天下的美艷,是一個窮人對有錢人的嘲弄和諷刺。
但現在,一般是代指女人與法定配偶之外的人發生了肉體或精神上的交媾。
現在,借用“越線出軌”指已婚男人搞婚外戀,借用“紅杏出墻“指女人搞婚外戀。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搞婚外戀,就是超越了《婚姻法》法定的一夫一妻的范疇。
而現在,這種婚外戀的現象似乎越來越嚴重了。
這到底對不對,該不該?
從人類有了文明以后,社會上就存在著婚外戀。
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不是一夫一妻制,而是一夫多妻制,有錢的富人和達官貴人可以娶幾個甚至十幾個妻子,尤其是至高無上的皇帝,三宮六院,七十二偏妃以至于后宮佳麗三千,供皇帝一人玩弄,淫樂而已。
從古到今,婚外戀一直尚存,悠悠不絕,電視劇不是常常反映了這種現象了嗎?
現在,改革開放了,有些人在感情方面也改革開放了,真是空氣和蒼蠅一塊出現。
有人竟然把婚外戀說成是開放。
在QQ網上,有些男人就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他要求你做他的婚外情人,你要是不答應,他就說你保守,不開放。
那么,有的人在自己的配偶之外,想入非非,心猿意馬,想搞個婚外戀,滿足自己的欲望,打發無聊和填充空虛。
有的人覺得配偶在某些方面不如意,或者相處時間久了,膩了,恰好在現實生活、工作或網絡世界中遇到一位甚至幾位心儀的對象,正好彌補了這些不足,于是就越線出軌、紅杏出墻,而且越處越迷戀,最后不能自拔,就與配偶兩散,根本就不考慮子女的存在,外界的影響。不兩散的,也是和配偶貌合神離,同床異夢,甚至戰火連天,痛苦和煩惱纏身。
有的人出自于自身道德品質的敗壞,玩弄異性,驕奢淫逸,像那些腐敗分子,在摟錢之外,哪個不是搞個“小蜜“?什么賴長青、成克杰之流不都是如此嗎?錢財色相,是他們腐敗墮落的必然表現。
那么,這種婚外戀到底對不對,該不該?
我們毫不猶疑地說,這種婚外戀是不對的,也是不應該的。
婚姻與愛情,應該是統一的。
新中國的《婚姻法》是一夫一妻制的,這就是保障愛情的純潔和專一,保護人身的安全,保持社會的安定和諧。
如果搞婚外戀,勢必會產生家庭矛盾,造成家庭糾紛,影響正常的夫妻感情和生活,給子女帶來不幸,給工作帶來影響,甚至有人因此命喪黃泉,不利于社會的安定和諧。
這種婚外戀造成的損失和不幸,是令人觸目驚心的。
現在,我國已經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了,祖國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在愛情與婚姻方面,不能如此的開放,要遵守《婚姻法》,要尊重夫妻雙方的感情,要在感情方面純潔專一,不能“亂”愛。
如果已經成婚的男女雙方,感情確實是破裂,不能修復,那就可以離婚,這是另一碼事了,與婚外亂愛有著本質的區別。
現在,既然是改革開放了,但在婚姻感情方面,如此這般地亂愛,那是對改革開放的誤解和歪曲。
我們的法律,主要考慮婚姻的義務和責任,對道德范疇的東西,如婚外戀等社會現象,還不能用合法不合法等觀點來簡單地解釋。
法律不提倡婚外戀,但對婚外戀也很難追究法律責任。
從倫理學的角度看,中國的婚外戀,也有著中國的特殊國情。
傳統的倫理道德,時常經受著新思想、新觀念的沖擊,所以,婚姻也時常受著風吹雨打。
從哲學的角度看婚外戀,這種現象必然有它內在的因果關系。
從中國社會學的角度看,婚外戀的產生必然有它的社會背景。
改革開放后,社會寬容度發生了變化。
過去,人們把婚外戀看成是一種道德的墮落,一旦發現某人有了婚外戀,當事人可能會身敗名裂。
如今,人們的價值觀發生了多元化的變化,對婚外戀的看法,也轉變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思想。
與此同時,人們也沒有忘記,強調婚姻責任,特別是撫養子女的責任和義務。
因此,作為婚外戀這種社會發展中的特殊現象,必須符合社會的發展規律。
上述雖如是說,但不是允許和肯定婚外戀。
人們活在世上,做什么還應該有個尺度,有所遵循,達到理想的高度,既不低下又不過分。
感情方面,就是既不“越線”又不“出墻”,這個尺度就是“線”和“墻”,即“道德規范”。
婚外戀就是要靠道德規范來約束。
否則,沒有尺度,沒有約束,就會亂了套,迷了性。
為了歷史的發展,社會的和諧,國家的安定,家庭的溫馨,人們要愛情專一,男人不能越線出軌,女人不能紅杏出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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