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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落日黃昏時
我走在路上,碰到了她。“你一點沒變呢。”她說。我望著她,點頭稱是。
我認識她那年,我二十歲,她卻謎一般瞞著年齡。
說起我與她的相識,要扯到我那可憐的姐姐草籽,和“她”的朋友阿木。據說,佛祖對女人是仁慈的,身上總有一樣能打動男人的東西。可是,草籽卻是佛祖對世人的一個玩笑——草籽可以說是古往今來說媒史上,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無數自稱無敵的媒婆就栽在草籽身上。
草籽受了很多男人的白眼之后,傷心欲絕,了無生趣,大有上吊謝罪之勢。我終究是她唯一的親弟弟,不能見死不救。于是我歷經千辛萬苦,拖了七世六祖的關系,靠著一位摯友,找上了“她”的朋友阿木。阿木是個有為青年,不料至此年紀亦沒佳偶。
我得知世上阿木之后,當然暗里驚喜。于是靠著那位摯友,急手急腳找上了阿木。我對草籽的容貌絕口不提,只是說她為人如何如何的好。說謊的最高境界,是自己都分不清話自己說的話的真假;從前我自認為沒有說謊的天賦,自那之后,我才發現我是個被埋沒的說謊的天才!
因了我那一番天花亂墜之言,阿木和草籽見上了面。當時我在場,她也在場。本來我為草籽的外貌擔心,不料阿木比木頭還遲鈍,倒說草籽粉嘟嘟的肥臉煞是惹人可愛,不減唐人美女風韻,大是佳人。我看著阿木和草籽相見恨晚的親熱模樣,笑又笑不出,哭又不合適,只好皺著眉頭,咂舌嘆息——在審美觀絕對的力量面前,世間的一切美好事物都可以顛覆不見。
后來為了不做電燈泡,我和她一起識趣地離開了那里。
那時外面的落日余暉,很是柔和,渲染得這人世煞是平靜,致使我有一種形體漸漸消散的感覺。我和她走在人群中,不搭話,可也把世人排斥于外,融離于世。在那個曖昧的時分,我迷上了她。她的容貌不咋樣,稱不上驚艷算不得嫵媚,可是那溫柔恬靜模樣,實在是美得無可挑剔。
可惜最后,我還是沒能送她回家,亦只能回到一個人的家。我是一個混混日子的懶散的人,聽聽歌動動筆是我走的路。從前的家,堆滿了繁雜的物品,但是卻排除了名為生活的實感。遇上她后,這一切不復存在。我笑著拿起抹布,把家里的書架木桌之類,一一擦得素凈。
我是不喜歡打電話的,頂守舊的人,只是愛寫信。寫給她的第一封信很長,可是想要說的話還是沒能說出。但她似是會意了,回了一封信,很短,卻是曲曲折折,大概是不露山不露水地應允了我。我那夜,高興得徹夜不眠。
自那之后,我把寫信給她當做吃飯,把收到她的信當做睡覺。如果我不寫信給她,我會活不了,如果我收不到她的信,我會睡不著。我很幸福地把這樣的我與她稱之為生活。她常常在信里面笑;因了溫柔的言語,原本是沉默的文本亦鮮活起來,令我不時幻想她那倒影在水中的溫柔的微笑。
原本我對人生是消極的,自以為是灰色的世界。是她改變了我的世界。你不得不相信愛情的力量:對世界而言,她只是單純的一個人,但是對我而言,她是整個世界。
她是了解我的,她曾經對我說: 重復著生活的一點一滴,卻無生活的實感,這種單調,是一種空虛的死里逃生;在歲月的逐移中,鐵一樣的事實是令人絕望的;我希望你的幸福早日降臨。可恨,當我未完全理解她那話的時候,我就了解到,事實是鐵一般的堅硬和冷漠。
話說,還是黃昏之時。那天我躺在綠茵茵的草坪上,看天空。落日的余暉給人的感覺,很是柔和;天空上的朵朵白云,飄啊飄,擺脫了風的束縛,在涼風中,一會兒排成S型,一會兒排成B型。啊啊,真是有點玩味的意思。我看著那些云兒,要笑出聲。我平常不怎樣笑的,可是一笑起來,真是會竭斯底里的。為了不破壞這寧靜的黃昏,于是……我強忍著笑站了起來。
那是一幕致命的情景:遠遠的湖畔那邊,人影綽綽,情侶依依,赫然有她的身影在其中。那男的我無心細看——簡直不敢去看。我只是見到她的臉上,洋溢著幸福的微笑:不是溫柔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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